供稿 |
丢什么都不要丢身份证,尤其是当你身在外地的时候,因为补办身份证实在是不!容!易!
不过,好消息来了!
机关明确规定:
2017年7月起,全国范围内,异地也可以办理身份证。
但意见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⒈ 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⒉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其实,按照部部署,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6年6月,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所以现在,部分异地的粉丝,已经可以在办理身份证啦!
那么“在怎么办理异地换领身份证?”“需带什么资料?”“哪里可以办?”这些问题,小微一一为大家做解答!
01
哪些人可办异地身份证业务?
符合异地办理的条件:
在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一)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二)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三)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四)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鉴于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特作如下统一规定:
1、2016年7月1日起,流动人口新办理居住登记的,《告知单》可代替《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流动人口现持有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对于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因破损或遗失的,由派出所出具持证证明,可以视作有效证件。
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除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和半双语居民身份证,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新疆,黑和辽宁的蒙古族自治县,吉林的朝鲜族、蒙古族自治州/县,四川的藏族、彝族自治州/县,青海的藏族、蒙古族自治洲/县外均可在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不过,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仍需申请人回户籍地办理。
02
不予受理异地办证的几种情况?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四)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五)因受试点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如以下情形:
1、身份证重号人员;
2、全国人口库为注销状态;
3、查询到的历史身份证信息与部人口信息库信息不一致。
03
在可以办哪些业务?
身份证到期换领
身份证丢失补领
身份证损坏换领
外地户籍的朋友,遇到以上的情况,都能办理。但暂不受理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和半双语居民身份证,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新疆,黑和辽宁的蒙古族自治县,吉林的朝鲜族、蒙古族自治州/县,四川的藏族、彝族自治州/县,青海的藏族、蒙古族自治洲/县。
04
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办证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提出异地办证申请。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二)采集信息。
申请人身份信息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和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三)缴纳工本费。
按照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40元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四)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至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委托人代领的,应告知要求申请人在30日内到异地办证受理点核验证件信息。
以上是异地人员办理身份证的一些问题,
那么区居民又该如何办证换证呢?
01
本地户籍申领、换领、补领如何办理?
居民身份证申领:
申领人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换领:
原居民身份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注意:若本人相貌发生较大变化,若是因为整容导致相貌变化的需提供整容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若非因整容导致相貌变化较大的由申请人本人出具书面的承诺书。
居民身份证补领:
本人书面申请。
居民身份证申领、补领、换领中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领人未提供申请材料或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经审查难以查实其身份的;
2、申请材料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3、采集的指纹信息与原登记的信息比对不一致的;
02
什么人可以申领?
居住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03
办证地点、?
辖区各派出所户籍室都可办理。如有疑问或预约,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区分局下属各派出所户籍室:
采荷派出所:
四季青派出所:
凯旋派出所:
闸弄口派出所:
彭埠派出所:
笕桥派出所:
九堡派出所:
丁兰派出所:
04
温馨提醒
编辑 | 陈舒阳
办证小贴士,请收好!转给有需要的人~